通知公告
评职条件

通  知 

各有关学校:

    由于今年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全市中、高称时间有所滞后,但省上高称时间已定,根据《遂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遂市职改办〔2010〕65号)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现将我县高级职称评审相关条件及指标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条件

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条件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教师资格条例》和(川人办发〔2005〕57号)、遂市人办发〔2005〕1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一)思想政治条件

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的考核。中小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遂宁市教育局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遂教发〔2005〕24号)和《蓬溪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蓬教发〔2010〕30号)的有关规定,对拟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修养、教学态度、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以上,且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申报“小中高”的教师年度考核近五年至少要有二个“优秀”)。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推荐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⑴对近三年来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向学生乱收费、乱办班、搞有偿家教、向学生或其家长推销产品、参与非法上访、罢课以及违法违纪等不堪为人师表的教师;⑵近三年所管辖学校出现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事件的校长(书记)以及督导组组长;⑶未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⑷教育教学质量差,近两年来所教主要班级或学科在县学年教学质量检测评估中,有1次列所在县倒数第一位的教师;⑸学校管理和办学水平差,近两年来在县年度评估考核中,有1次排位在所在县倒数第一位的学校的校级领导。

(二)任职年限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是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达五年以上,连续教龄15年以上(计算到2010年12月底止)。

(三)学历条件

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高中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达到中师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农村乡镇学校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县城学校教师和县教研室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者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本科学历。

(四)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县城学校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达到C级合格。

县城学校教师晋升中级教师职务,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达到D级合格。

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其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教师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

晋升教师职务要有二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含团委、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历,且考核应在“合格”及以上,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无严重违纪行为。申报人的“班主任和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和业绩”,以及“支教工作的情况”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中注明;申报人的“个人业绩贡献”应在所在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情况及结果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

(六)教学、科研工作

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试行)》中关于教学、科研工作的要求执行。其中,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论文获得时间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以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成果)认定范围的试行意见》(川教职改办函〔20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07年4月底以前所发表的论文仍按以往的认定办法认定其是否属公开发表,2007年5月起所发表的论文要按川教职改办函〔2007〕9号文件之规定认定其是否属公开发表。今年对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科研能力按照川人办发〔2005〕57号、川教职改办函〔2007〕9号和遂市人办发〔2005〕10号的要求执行。对在非教育教学专业刊物、论文集、副刊、增刊等上发表的论文,将由评委会的专家在审查材料时对其进行鉴定。

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科研能力要求

(1)乡镇中学教师,应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二篇本专业、本学科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论文在内刊上发表;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县城学校教师,应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论文公开发表和内刊发表(至少有一篇公开发表);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省级示范中学教师,应在市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不少于2000字的教学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主持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教研室、教仪站人员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条件按川人办发〔2005〕57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继续教育要求

完成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规定的任务。根据省教厅有关文件的规定,每年应完成不少于100学时的继续教育活动量,其中规定性培训不少于50学时。今年对教师继续教育方面的具体要求是“一卡五证”,即: 2008-2010年继续教育培训年审合格的学时登记卡复印件(一卡);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等级的合格证书复印件(一证); 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职业技能中的简笔画、组织教育、教学技能达到四级的等级证书复印件(二、三、四证),三笔字达到三级的证书复印件(五证)。

(八)小学、幼儿园教师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简称 “小中高”,下同)的条件

按照新一轮岗位设置的要求,副高职称已纳入小学、幼儿园的结构比例,根据川人办发[2005]57号文件和省教厅2009年8月6日在自贡市召开的“小中高”推荐条件座谈会议精神,结合实际,2010年推荐“小中高”按如下条件:

1.符合上述的“基本条件”。

2.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级。其中,近五年来的年度考核至少有两年结论为优秀等级;或有一年结论为优秀等级,且另有一年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人事部门或政府表彰的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

3.任中级教师职务达7年及以上。其中,从非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到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在小学或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农村学校教师40周岁、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区学校和教科所(教研室)、电教站教师45周岁以下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业绩条件及教育科研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达到规定的工作量。其中,担任了教学工作的校(园)级领导,其教学工作量不低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且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

(2)教育教学实绩突出。所教班的班风学风好、学生行为习惯和素质发展好;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所教班的学生巩固率应不低于“普九”规定,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所教班的学生巩固率应高于“普九”规定;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任现职以来,在县级及以上教研活动中,上过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辅导课或研究课。

(4)教育科研能力。

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一是至少有两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交流、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其中交流、获奖、发表的,应至少一篇应在县级及以上教研会上交流或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一篇应在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在内刊上发表的,必须是教育部门主办的,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内刊准印号”的刊物(下同),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必须是在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发行的正规教育教学专业刊物的正刊上发表(下同)。二是任现职以来参与主研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已结题。

县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一是至少有两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其中获奖、发表的,至少一篇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教育部门办的内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为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二是任现职以来参与主研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课题),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县教研人员申报“小中高”,一是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其中获奖的,必须是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一篇为在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二是每年深入学校听课、评课达100学时以上。三是每年主持全辖区内的大型教研活动至少1次或担任全辖区内的大型培训(讲座)活动的主讲1次以上。四是近五年来参与主研的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课题),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县电教管理人员申报“小中高”,一是至少有三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文章获奖、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其中获奖的,必须是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电教装备部门、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一篇为在公开发行的电化教育教学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二是每年主持全辖区内的大型电化教学教研活动至少1次或担任全辖区内的大型培训(讲座)活动主讲1次以上。四是近五年来参与主研的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电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课题),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研机构)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九)破格和优先推荐条件。

1、破格推荐条件。破格推荐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的条件按照川人办发〔2005〕57号和川教人〔2001〕73号的规定执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规定程序破格推荐评审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⑴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业绩好,受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含师德标兵)。

⑵ 任现职以来,教研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且成果在市内推广,对全市教育教学水平提高起到重要作用。

⑶任现职以来,初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中成绩突出,在市、区(县)教学质量检测综合评估中,连续两年名列区(县)前茅;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成果居全市前茅的高中阶段教师。

⑷在农村边远学校工作且教育教学成绩列区(县)前列的教师。

2、优先推荐条件。为鼓励广大教师开创新、积极奋进,打破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论资排辈”的推荐方式,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推荐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时,只要符合推荐条件,应在推荐岗位控制数额内优先推荐。

(1)任现职以来在由省教科所推荐参加全国现场赛课活动中,获中央教科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由市教科所推荐参加全省现场赛课活动,获省教科所一等奖的教师,且教学实绩在所在县区名列前茅。

(2)任现职以来,获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研人员,或获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或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的主研人员,且教学实绩在所在县区名列前茅;

(3)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教学质量检测评估中,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名列区、县前茅且为全市前五名(国家级示范高中为全市第一名);或所教学科高考单科成绩在全市前10名的考生中累计达3人以上;

(4)班主任工作成绩特别优秀。任现职以来其所带班级班风好,学风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学生多人多次荣获省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种比(竞)赛二等奖以上,且本人获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奖励;或所带班学生高考上重点本科线学生人数达45%以上;或所带班学生高考总分理科进入全市前二十名达4人以上、文科进入全市前十名达2人以上;

(5)任现职以来,直接培养的在校学生在由省教育厅(包括省教科所)推荐参加全国竞赛(包括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一等奖2人次以上或4人次在全省青少年创新大赛中获省级一等奖的第一指导教师;或培养出打破全国记录以及在全国运动会中获得金牌运动员的教练员。

3. 根据蓬教〔2006〕117号文件精神,对有在农村中小学(或民族地区)顶岗支教1年以上且符合其他各项参评条件的教师,各学校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凡2000年及以后参加教育工作的,必须严格执行“要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每一个申报者的农村学校工作或支教、轮岗经历必须出具证明材料上报。

三、答辩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须参加省(市)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相关答辩。

1.虽达到规定学历,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

2.破格晋升高、中级教师职务的。

3.其它需要答辩者。

四、公开推荐评审程序,严肃职称纪律

(一)各学校一定要做到岗位情况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业绩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校在上报推荐材料前,要将拟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按条件予以公示,凡发现未按规定进行公正操作和公示的学校,经查实将追究校长责任,同时取消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当事人今年和下年度推荐晋升职务资格。

(三)各学校的推荐名额只能在本单位内推荐,不得相互挤占和调整。镇、乡中心小学教师,不得以村小学教师资格上报。督导组人员在工资关系所在学校申报。

(四)各学校所报材料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严格审查验证,并在相应材料上签名盖章。

(五)各学校上报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者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各类表册在红星印刷厂领取)

1.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提供上级人事部门对本单位岗位设置首聘结果确认批复文件(人事局复印签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四川省中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式二份(小中高25份)(A3纸)

4.《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统一用软件生成打印)(A3纸)

5.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考证一式一份

6.单位推荐材料一份

7.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8.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9.《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0.任职资格文件,若转岗的应同时附上转岗文件(复印件)一份

11.政治思想、师德表现考核表一份

12.农村学校工作或支教经历证明材料一份

13.担任现职务以来的主要业绩(含论文、著作、成果等)材料(复印件)一套

14.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5.继续教育材料(复印件)一套

16.是校级干部的,提供担任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任职两年以上的,提供中小学校长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即提高培训证书)及任教学科证明(复印件)。参加了今年十月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原川北教育学院)举办的岗位培训班或市教育局举办的提高培训班学习的,可到市教育局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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